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1.患者享有隐私权、知情同意权、自主医疗权等。有权选择诊治医生,知道自己的病情、检查、治疗项目、医疗风险和预后等事项:知道治疗疾病的诊治项目和药品费用价格,知道医疗费用使用情况:有权选择诊治方法。
2.患者有遵守医疗秩序和医院规章制度的义务。应尊重医护人员诊治权。在进行或拒绝手术及其他特殊检查治疗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患者有按时交纳医疗费用的义务。住院时要交纳一定数量的医疗预交金,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超过预交金时,必须及时补交。出院时一次结清,不得拖欠
4.患者入院实行实名制,办理住院手续后不得更改姓名,住院期间不得私自离开病房
好自己的钱财及贵重物品
5.患者有权监督医院的工作,可随时对医疗服务、医院管理等提出意见或建议。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实事求是地向医院反映举报。不准向医务人员送礼、送“红包”、请吃饭等,不得提出无理要求。
6.发生医异议时,应当依法解决。不得干扰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不得破坏医院公物,不得侵犯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病人和亲属,医院将予以教育、劝阻,不听劝告者后果自负,必要时通知有关部门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