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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我院院务公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我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的力度,依据《工会法》、《山东省工会法实施办法》,特制定我院院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内容

1、医院重大决策。医院发展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基本投资项目,年度财务报告,改革、改制方案,重大技术改造。 

2、医院经营管理的重要问题。药品采购、器械购置、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购置、奖惩办法及重要规章制度。

3、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公开,职工招考聘用,重要岗位调整,下岗分流及再就业,技术职称晋升,职工培训计划,职工工资、奖金和劳动报酬,职工福利分配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劳动争议处等。

4、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问题。廉洁行医问题,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人事任用工作中应当公开的事项等。

二、公开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坚持职代会作为院务公开的基本载体,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建立召开党、政、工、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法律规定的职代会各项职权。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酝酿,会上让职工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通过民主集中制原则,开成决议。会后做好宣传,团结职工,齐心协力执行决议,凡按规定应提交职代会研究讨论的事项,都必须严格履行程序,提交职代会审议或通过。

2、院务公开栏。在医院显要位置设置公开栏,将职代会审议通过的结果和其它有关适合公开的事项及时在公开栏上公布。

3、科务公开栏。进一步延伸院务公开,在科室内设置“两栏一簿一表”,对科室内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进行公示,实行全方位的公开。

4、院务公开听证会。建立院务听证会制度,让职工与领导面对面交流工作,融洽干群关系,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解决,提高工作效率。

5、其它形式。充分发挥党、政、工、团联席会,中层干部会,科主任例会等形式,公开医院重大决策,医院经营管理的重要问题等。

三、公开程序

1、拟定方案。制定院务公开实施方案,提交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

2、审查把关。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要专题研究院务公开办公室和医院行政部门提交的方案,并在及时征求在关方面的意见后,确定公开的具体内容。

3、规范步骤。对于提交职代会审议的事项要做到:凡提交职代会讨论的各项议案应提前一周交给职工代表讨论,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后正式提案职代会审议。对职工的合理化建议要按照讨论、解答、建议的程序审议;对提交职代会的议案的按照讨论、解答、建议、通过的程序办理;对需要通过的决议要按照讨论、解答、建议、决定的程序完成;对需要进行监督的事项要按照述职、评议、汇总、反馈的程序进行,并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是重大决策的表决,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对于通过公开栏及其它形式公开的事项,结合实际,规定具体制度和程序,防止随意性。

4、反馈信息。防止院务公开流于形式,及时收集、整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处置方案(一时难以解决的或条件不成熟的也要做出解释和说明,取得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使职工知院事、议院事,能监督,将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5、监督检查。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院务公开进行全过程监督,防止院务公开工作流于形式。

四、公布时间

1、凡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公开事项,职代会闭会后一般在七日内公布。

2、凡属阶段性、年度性、综合性公开的事项必须定期公布。

3、凡属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办事过程、政策界限和办理结果必须随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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