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职工道德行为规范
一、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文明行医,礼貌待人,作风严谨,仪表端庄,佩戴服务胸牌。
三、尊重病人权利,对病人一视同仁,精心治疗,恪尽职守。
四、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不收受索要“红包”及各种回扣、好处费。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五、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互尊互助。
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对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