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于2024年3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汇算的主要内容为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在纳税人正式申报前,应确保所有专项附加扣除均已填写。财务部已整理2024年最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下,供参考:
济南市一院财务部高度重视汇算清缴工作,已发放具体操作流程,并分批次、有序为职工现场进行操作指导,保障职工顺利退税、高效促进本年度税务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完成。
(贺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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