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80%的儿童哮喘发病于5岁以前,约20%的患者有家族史,特应质或过敏体质对本病的形成关系很大,多数患者有婴儿湿疹、变应性鼻炎和(或)食物(药物)过敏史。儿童哮喘如诊治不及时,随病程的延长可产生气道不可逆性狭窄和气道重塑。因此,早期防治至关重要。
危险因素
1.吸入过敏原(室内:尘螨、动物毛屑及排泄物、蟑螂、真菌等;室外:花粉、真菌等);
2.食入过敏原(牛奶、鱼、虾、螃蟹、鸡蛋和花生等);
3.呼吸道感染(尤其是病毒及支原体感染);
4.强烈的情绪变化;
5.运动和过度通气;
6.冷空气;
7.药物(如阿司匹林等);
8.职业粉尘及气体。
儿童哮喘诊断标准
(1)反复喘息、咳嗽、气促、胸闷,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呼吸道感染、运动以及过度通气(如大笑和哭吵)等有关,常在夜间和(或)凌晨发作或加剧。
(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和体征经抗哮喘治疗有效,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咳嗽、气促和胸闷。
(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哮鸣音),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A.证实存在可逆性气流受限:①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压力定量气雾剂200~400μg)15分钟之后FEV1增加≥12%;②抗炎治疗后肺通气功能改善:给予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和(或)抗白三烯药物治疗4~8周后,FEV1增加≥12%。B.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C.PEF日间变异率(连续监测2周)≥13%。
符合第1~4条或第4、5条者,可以诊断为哮喘。
咳嗽变异型哮喘诊断标准
(1)咳嗽持续>4周,常在运动、夜间和(或)凌晨发作或加重,以干咳为主,不伴有喘息。
(2)临床上无感染征象,或经较长时间抗生素治疗无效。
(3)抗哮喘药物诊断性治疗有效。
(4)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慢性咳嗽。
(5)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和(或)PEF日间变异率(连续监测2周)≥13%。
(6)个人或一、二级亲属特应性疾病史,或变应原检测阳性。
以上1~4项为诊断基本条件。
辅助检查
1.肺通气功能检测是诊断哮喘的重要手段,也是评估哮喘病情严重程度和控制水平的重要依据,主要用于5岁以上患儿。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均有助于确诊哮喘。呼气峰流速的日间变异率是诊断哮喘和反映哮喘严重程度的重要指标。如PEF日间变异率≥13%有助于确诊为哮喘。
2.胸部X线检查:急性期胸部X线正常或呈间质性改变,可有肺气肿或肺不张。
3.变应原检测
4.支气管镜检查:反复喘息或咳嗽儿童,经规范哮喘治疗无效,怀疑其他疾病,或哮喘合并其他疾病,如气道异物、气道内膜结核、先天性呼吸系统畸形等,应考虑予以支气管镜检查以进一步明确诊断。
5.呼出气一氧化氮浓度测定和诱导痰技术在儿童哮喘诊断和病情监测中发挥着一定作用。
治疗
哮喘治疗的目标:
①有效控制急性发作症状,并维持最轻的症状,甚至无症状;
②防止症状加重或反复;
③尽可能将肺功能维持在正常或接近正常水平;
④防止发生不可逆的气流受限;
⑤保持正常活动(包括运动)能力;
⑥避免药物不良反应;
⑦防止因哮喘而死亡。
哮喘控制治疗应尽早开始。治疗原则为长期、持续、规范和个体化治疗。急性发作期治疗重点为抗炎、平喘,以便快速缓解症状;慢性持续期应坚持长期抗炎,降低气道反应性,防止气道重塑,避免危险因素和自我保健。
治疗哮喘的药物包括缓解药物和控制药物。
缓解药物能快速缓解支气管收缩及其他伴随的急性症状,用于哮喘急性发作期,包括:①吸入型速效β2受体激动剂;②全身型糖皮质激素;③抗胆碱能药物;④口服短效β2受体激动剂;⑤短效茶碱等。
控制药物是抑制气道炎症需长期使用的药物,用于哮喘慢性持续期,包括:①吸入型糖皮质激素;②白三烯调节剂;③缓释茶碱;④长效β2受体激动剂;⑤肥大细胞膜稳定剂;⑥全身性糖皮质激素等;⑦抗IgE抗体
约70%~80%年长后症状不再反复,但仍可能存在不同程度气道炎症和气道高反应性,30%~60%的患儿可完全控制或自愈。
(儿科:鲁新新)
0531-55591800
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路132号
乘坐: 11路、41路、K95路、K98路、K109路、K54路到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下车
CopyRight 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 鲁ICP备11028831号-1